應屆畢業生,大學生找工作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識—職場普法
——致應屆畢業生的一封信
親愛的學弟學妹:
你們好,畢業季到了,首先,祝賀你們學業有成,順利畢業。每年都有一批胸懷理想,朝氣蓬勃的大學子走向職場,作為一名步入職場將近一年的學長,我想給你們一些法律提醒,讓你們可以在初入職場時少走彎路。
試用有期限,工資有最低標準
去年畢業的小黃應聘到鄭州市金水區一家投資公司上班。6個多月過去了,公司始終以試用期為由,拒絕與小黃簽訂勞動合同,只發給他低于別的職工工資標準的實習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組建勞動關系。”這就意味著,即使用人單位招聘單位未與局內人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發生了用工事實,他們之間就早已組建起了勞動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秳趧?a href='http://www.6788309.com/zcgw/index.html' target='_blank'>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是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招聘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文字形式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對試用期期限也作出了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所以,該投資擔保公司的做法早已違法,一旦你們遇到類似的情況,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據理力爭。
用人單位招聘單位不得收押金、扣證件
小吳作為一名技校的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招聘單位簽訂合同后,用人單位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每月要扣除工資的30%作為押金,小吳在單位工作滿兩年就退還押金,否則押金不予退還?!秳趧?a href='http://www.6788309.com/zcgw/index.html' target='_blank'>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聘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留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別的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以別的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因此,用人單位招聘單位的這種要求也是違法的,不應屈從。
服務期與合同期沖突怎么辦?
小劉于2014年4月進入鄭州一家證券公司工作,因表現優秀,2014年5月,公司出資派他到省外進行了1個月的培訓,然后與他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并在就業協議書的備注欄內約定:經公司出資培訓后,要為公司服務3年,如違約,小劉要包攬2萬元的違約金。7月份,小劉正式到公司上班,在勞動合同里,他發現合同期限僅有1年,小劉產生了疑惑:“一年合同期滿后,我可以離開公司嗎?還是必須服務期滿才能離開?”
這種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內容不一致的情況很多畢業生都會遇到。就業協議書主要是作為轉遞畢業生人事關系的依據,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招聘單位有一定的約束力,在畢業生正式到單位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后,就業協議書的效力就終止了。因此,一旦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就失效了。但是,如果在就業協議書中約定了關于相關服務期、保密義務等內容的,即使后來簽訂了勞動合同,這些約定仍然效果明顯,畢業生必須遵守約定,否則就要包攬違約責任?!丁磩趧?a href='http://www.6788309.com/zcgw/index.html' target='_blank'>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招聘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法定情形下重新選擇職業無需擔責
小李于2014年7月與鄭州一家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兩年勞動合同,現在又找到了一家待遇更好的公司。小李想辭掉工作,但公司不同意,這時,他該怎么辦呢?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招聘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招聘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招聘單位有以下情形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招聘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是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招聘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等情形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招聘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方法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是用人單位招聘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很多,只要符合法定情形,就可以辭掉工作。
此外,《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作了一絲不茍認真限制,除違反服務期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外,不允許要求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用人單位招聘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必須一定要,社會現實遠比你們想象的紛繁復雜,以上內容也許不足以解答你們的困惑,遇到問題時,歡迎咨詢法律服務答疑解惑。
最后,希望你們能力所及處理好初入職場的各種問題,學以致用,腳踏實地,早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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